《意见》鼓励网络慈善并要求对其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点击次数:863 更新时间:2015-01-29 21:25:49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我国慈善事业依然存在哪些问题?《意见》围绕扶贫济困、衔接社会救助确立了哪些要求和目标?如何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畅通捐赠渠道?对百姓最关注的慈善机构透明化和募捐款物信息公开有哪些明确要求?2015年1月7日15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郭玉强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唐小乐]最近发现不少网络慈善活动做的都不错,现在我们国家网络慈善发展状况乐观吗?政策有啥措施来规范和引导网络慈善的发展?

[郭玉强]首先说一下我对网络慈善的个人理解。我认为虚拟世界的慈善和现实世界的慈善是一样的,是一码事,只不过渠道有差别而已。就像我们上班一样,您是开着汽车来的,我是骑着自行车来的,只是交通工具不一样,但是目的和路径是一样的。网络慈善这两年随着网络的普及化和兴起,特别是网信办说现在有6亿网络用户,发展的非常迅猛。比如说捐赠,虽然它的绝对数量可能很少,因为现在全国捐赠量是一千亿,我们看到有的数据显示,网络慈善募捐一年大概也就10亿左右。但增长很快,个别项目2013年年底还是600万,过两个月一下子涨到一千多万,增幅特别快。也就是说网络慈善肯定是做慈善的重要方式和渠道。

《意见》当中对于网络慈善有一个比较严密的要求。核心问题就是在《意见》当中鼓励、肯定和支持网络慈善这种行为,也肯定了它的意义,也鼓励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络来做慈善,不一定非要到现场,因为现在节奏也快了,生活也快了,网络慈善更有益于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这是我们鼓励和支持的。再有,我们对互联网慈善进行了规范,核心问题就是对它的捐赠,因为从现在情况来看,捐赠领域出现的不良情况,与互联网有关的越来越多,因为互联网自身特点,传播快、无地域,它能迅速的扩大膨胀,所以文件对网络募捐进行了规范,要求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作为募捐平台的网站要与募捐者共同承担责任。比如说我有一个网站,有人到我这注册,最后发生了诈骗,我是要负连带责任的。所以我们一方面鼓励网络慈善的发展。另一方面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并不是说他是虚拟世界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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